广东省自考信息网欢迎各位自考生,本站非政府官方网站,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(http://eea.gd.gov.cn)为准。

咨询热线:400-8077-735

自考办电话| 自考提问 | 公众号

搜索

城市: 广州 深圳 佛山 珠海 东莞 中山 惠州 肇庆 汕头 韶关 湛江 江门 茂名 梅州 汕尾 河源 阳江 清远 潮州 揭阳 云浮
自考专题: 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 广东自考成绩查询系统 准考证打印入口 广东自考视频解读 学历查询入口 微信公众号 考生交流群 在线咨询/解答 开考科目查询
您当前所在位置: 考务考籍 > 学位申请 > [华师]2023年(夏)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通知

[华师]2023年(夏)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通知

日期:2023-05-04 14:33:47  编辑整理:广东自考信息网  【打印】  浏览(0

[华师]2023年(夏)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通知


根据《华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(修订)的通知》(华师[2021]144号)和省学位办有关通知精神,为做好今年夏季我院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 


1


二、申请程序  


1.2023年5月5日至5月12日,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,按附件2指引登录《华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报系统》填报相关资料。在线填写的申报资料将作为下一步审核、办理学位证书的唯一依据,请各位毕业生务必仔细阅读相关说明,准确无误填报各项内容。  


2.提供学位外语成绩核查材料:全国大学英语四级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、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《大学英语》(B、C)成绩,须按申报系统提示上传相关的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;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(外语类专业第二外语语种)考试成绩则由上级部门提供考生原始数据,学生无须另外上传成绩单扫描件。


3.提交毕业论文材料:上传毕业论文封面、正文等相关材料,且仅支持上传一份附件,上传多次记录最后一次上传的附件,上传文件支持 doc、docx、pdf、zip 等格式。


4.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除填写基本申报资料外,还需完成以下事项:①  在学位申报系统中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有效身份证扫描件、学位证书相片电子版(蓝底彩色,像素为180×240的JPG文件)。② 我办仅受理在广州华师本部就读及在我院申请论文的考生相关资料,恕不受理其他办学点考生个人办理学位的资料,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5月15日前将以下相关纸质材料快递寄至我院学院自考办(广州天河区华南师范大学国际文化学院B103室,王老师收,电话:020-85211317(注:因现阶段学校处于半封闭状态,快递需自取,为方便收件,请统一使用普通顺丰快递,勿使用同城速递和同城闪送,不便之处,敬请谅解!),办学点就读的考生请将资料提交各个办学点统一处理,非此类考生寄送的资料将不会受理,也不会给予回复。提交的资料包括: a)网上填写后打印的申请表一式一份;b)蓝底彩色大一寸正面免冠照两张(必须与上传电子相片一致,且须在每张纸质相片后面写上姓名),相片粘贴在申请表的“学位证书相片暂贴处”。 


5.学院将于5月18日前,在成人学士学位申报系统中对学生申报资料进行初审,初审后将锁定网上申报资料不能进行修改。学生可在5月中旬登陆学位申报系统查看初审结果,如有异议,须于5月16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诉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诉权利。


 三、各办学点及我院审核办理流程、时间安排


1.各合作办学点教务员工作流程:


①及时向已毕业学生传达本通知精神;


②各办学点在收取考生的各项材料时,(请务必向自考毕业学生说明:网上填写的信息与送交的纸质材料必须一致,否则申请无效)。对收到的材料核对无误后,在申请表加盖办学点公章,5月16日前,将接收到的自考本科毕业生递交的纸质材料交到我院继续教育办。


③5月18日前,学院教务员完成申请资料的初审工作。


2.5月27日前,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召开会议,对拟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名单进行投票表决。


3.6月8日前,将对申请成人学士学位名单进行复核、汇总,并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,由学校教务处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结果在学校官网上进行公示。


4.6月下旬,学生可在学位申报系统中查询公示名单,批准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,按学院通知要求领取学位证书。


四、注意事项


1、自考本科毕业生的学位申请资格由学位申报系统自动初步审核(个别自考学生需人工复核)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需本人主动提出申请,按照要求在申报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,自考毕业生还须按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。


2、我办仅受理在广州华师本部就读及在我院申请论文考生的相关资料,恕不受理其他办学点考生个人办理学位的资料。其他办学点考生由办学点统一办理,请考生与原报读办学点联系。


3、自考本科毕业生的学位申请资料(包括毕业情况、课程平均分、相片核对等)须由各办学点教务员统一按上述时间交来我院继续教育办公室。

1

来源: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


本文标签:广东自考学位申请[华师]2023年(夏)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通知

转载请注明:文章转载自(http://www.gdzkw.net

本文地址:http://www.gdzkw.net/xwsq/35959.html

热点关注:

广东自考成绩查询【小程序查分】图文流程方式

广东省2020年1月自考成绩于3月31日公布

《广东省自考信息网》免责声明:
(一)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,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,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。
(二)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,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您对内容、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,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。联系邮箱:812379481@qq.com。

相关推荐

立即获取备考方案

已帮助5w万+意向学历提升用户
成功上岸!